未来5年将有 200亿元流进开封租赁市场

搜狐焦点平顶山站 2019-06-06 09:19:47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6月5日,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开封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就新闻媒体和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开封市住建局副调研员朱颜文、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科长白俊杰、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副科级干部刘恒参加发布会,并回答媒体提问。 据朱颜文介绍,2017年12

6月5日,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开封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就新闻媒体和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开封市住建局副调研员朱颜文、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科长白俊杰、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副科级干部刘恒参加发布会,并回答媒体提问。

据朱颜文介绍,2017年12月,开封市被河南省确认为省内首批两个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要求试点城市加快建设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平台、大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主体、创新租赁住房管理服务体制、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在这种背景下,开封市出台了《开封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他说,出台这个办法,一是完善开封市房屋租赁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为逐步建立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增砖添瓦;二是为进一步规范开封市的房屋租赁企业和个人的市场行为,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行业自律、主体诚信、监督调节有力的住房租赁市场机制设置抓手;三是进一步推动开封市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改革,破解“八需八难”住房难问题的新举措。

在出台办法的同时,开封市住建局搭建的“开封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也上线运营,该平台是一个集房屋租赁信息发布、房源信息核验、房屋租赁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的综合化服务监管平台,在对全市房屋租赁企业、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进行备案监管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平台对租赁市场运营态势予以监测。

记者:哪些行为是《开封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所指的“租赁行为”?在房屋租赁时,出租方、承租方应该注意哪些?

白俊杰:房屋租赁,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出租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一般将下列行为视为房屋租赁:一是将房屋内的场地或者设施、设备有偿提供给他人就地使用的;二是以联营、入股等名义提供房屋供他人使用,只获固定收益,不负盈亏责任的;三是以他人出资解决本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形式将房屋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四是以其他形式将房屋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的。

出租人出租房屋应该注意的问题:拥有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合法证明;权属没有争议;共有房屋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委托代管的需要提交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

承租人承租房屋应该注意的问题:一是要核查房源信息的真实性;二是要核查出租人是否拥有对出租房屋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三是要签订规范的租赁合同,约定并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四是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及时办理备案,以免影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以上问题都可以在开封市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一站式解决。

记者:“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书是什么?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书,对租赁企业、出租人和承租人来说,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朱颜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书是对租赁行为审核登记后发放的有效凭证,也是承租人享有“租购同权”各项权益的少有凭证。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以下优惠。企业方面:对年度新增租赁备案超过300户的住房租赁备案企业,3年内享受每套每年1000元的补贴。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提供300套以上已建未售住房的,3年内享受每套每年1000元补贴。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和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的《住房租赁战略合作协议》,建行将在未来5年内向开封市租赁市场发展各主体给予意向性授信金额不少于200亿元人民币,推动租赁市场发展。

个人方面:持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书的承租人在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再提交其在汴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承租人为开封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书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书依法办理或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承租户可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书按照有关规定在租赁居住地享受义务教育、社保、医保、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并可凭备案证书申请建行的租金贷、装修贷等金融产品。

记者:怎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关手续?在哪里申报?办理流程是什么?

刘恒:目前,申请办理备案证书的途径有两种:一是网上办理;登录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主页右侧移动图标“开封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进入“开封市租赁监管服务”页面,点击页面右上方注册、登录后即可办理出租房屋、承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网签、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查询已备案租赁机构的信用评级等业务。二是现场办理;也可持相关资料就近到以下设置的租赁服务站点现场办理房屋出租、承租、备案等业务。

开封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地址:开封市迎宾路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2办公室,联系人:刘恒,联系电话:0371-23151669。

开封市房屋租赁服务站龙亭分站,地址:开封市龙亭区宋都御街20号,联系人:侯晨东,联系电话:0371-25655535。

开封市房屋租赁服务站顺河分站,地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工业街道润福苑小区临街楼2号楼,联系人:吴迪,联系电话:0371-25954838。

开封市房屋租赁服务站鼓楼分站,开封市鼓楼区前新华街71号,联系人:孙保峰,联系电话:0371-25951845。

开封市房屋租赁服务站禹王台分站,地址:开封市一营房街151号,联系人:梁玉安,联系电话:0371-23913103。

记者:开封市将通过什么机制来保障城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白俊杰: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鼓励房屋租赁企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我们一是通过建章立制,制订《开封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来规范开封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二是通过开封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来实现便捷、高效的网络化服务,真正做到简政放权,服务广大市民。三是通过实地巡视,强化对各服务站点的政策宣传和技术支撑服务,保障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建立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做到大数据共享,依法保护租赁当事人在教育、卫生、户口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上的合法权益。五是注重宣传引导,邀请新闻媒体全面、客观报道开封市房屋租赁市场现状,倡导房屋先租后买、梯级消费、梯次改善的新理念,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租购同权的新的住房制度。

来源:大河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